去年以来,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出台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和“省十条”,吹响了向雾霾宣战的号角。我市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直高度重视,根据新形势新标准新要求,针对当前大气污染类型正逐步从单一的工业污染转变为复合型污染的新特征,抓住主要矛盾,攻克重点难题,不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一是抓好重点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今年7月1日新执行的《火电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总体上收紧了污染物排放限值,提高了燃煤电厂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分别从200mg/ m3、1200mg/ m3、1100mg/ m3减少到20mg/ m3、200mg/ m3、100mg/ m3。环保部门已督促江源热电停产整改,对苏源热电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在12月底前整改达标。加快重点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提标升级改造,督促长强实施钢铁竖炉脱硫设施和
二是抓好建筑扬尘和码头粉尘污染防治。强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体系建设,采取密封、围挡、喷淋等措施,抓好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的扬尘防治工作,杜绝渣土车带泥上路、抛洒滴漏和随意倾倒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靖江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城区范围内建筑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方案》等文件规定,通过经济杠杆、专项督查倒逼施工单位控制扬尘污染。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沿江物流码头环境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六项管理措施、五步实施计划和九条“以核促治”办法,强力推动港口码头资源整合,推进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确保达到整治要求,促进港口绿色发展。
三是抓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公安、环保等部门加强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不达标车辆和达到黄标车淘汰控制年限的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予车辆安全年度检验。根据2013年出台的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达到使用年限、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高污染机动车实行强制性淘汰。进一步加大黄标车区域限行执法力度,定期组织联合执法活动,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动态抽检和路检,加大对“冒黑烟”车辆的处罚力度,加速“黄标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淘汰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