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靖江赤子之心环境文化交流中心创建青年文明号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各部门:
为加强本单位青年文明号创建与管理,根据《江苏省“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心创建青年文明号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张志坚(理事长)
副组长:鞠 鑫(主任)
刘 炼(副主任、执行总干事)
组 员:朱 凯(人力资源与行政办公室主任)
张 进(网络发展部主任)
叶 炼(财务管理部主任)
丁小花(项目管理部主任)
赵 娟(人力资源与行政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人力资源与行政办公室,负责青年文明号日常管理工作,刘炼兼任办公室主任。
靖江赤子之心环境文化交流中心
2015年5月4日
